文件下载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文件下载

绵阳市律师协会新律师指导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

2014-05-16 10:48:17

(2014年  月  日绵阳市律师协会六届  次理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有序地开展绵阳市律师协会新律师指导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新工委”)的工作,充分发挥新工委的作用,根据《绵阳市律师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新工委是绵阳市律师协会设立的指导和助推新律师成长和发展的专门工作机构。其工作和服务对象是执业三年以内执业律师。

   第三条  新工委的职责是:开展新律师思想政治教育,帮助新律师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研究新律师发展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帮助新律师发展的措施,组织开展符合新律师特点的活动,提高新律师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新律师搭建沟通平台以促进相互了解和共同进步,致力于新律师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第四条  新工委的工作范围:

   (一)负责制定和实施新工委的年度工作计划,并向理事会报告工作;

(二)了解新律师生存发展状况,研究、探讨促进新律师发展的战略,并拟定相应的实施规划;

(三)针对新律师在培训、执业等方面的迫切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交流、研讨活动;

(四)引导新律师参与法律服务活动,宣传和展示新律师良好社会形象,增强新律师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五)完成律师协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条  新工委可以通过研讨会、座谈会、业务培训、业务沙龙、法制宣传、对外交流、提出建议和意见等形式开展工作;

第六条  新工委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由各律师事务所推荐,会长会议提出建议名单,理事会审议后决定。

第七条  新工委委员(含主任、副主任),应由具有较强的公益心和责任心,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执业五年以上的执业律师担任。

第八条  委员的权利:

(一)参加新工委会议和各项活动,对会议议决事项享有表决权;

(二)对新工委的工作有权提出建议和意见;

(三)有权提议增补或罢免本委员会委员。

第九条  委员的义务:

(一)应当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律师行业的整体利益;

(二)应当倾听新律师的意见和建议,发挥新工委联系广大新律师的桥梁作用;

(三)按时参加新工委的会议和各项活动,接受新工委对其履行职责的督促和建议;

(四)完成新工委或主任、副主任交办的工作任务。

第十条  新工委委员的任期与理事会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在任期内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委员职务:

(一)不再从事律师职业的;

(二)转所异动,不在本市从事律师职业的;

(三)本人申请不再担任委员的。

第十一条  新工委委员应当切实履行职责,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由新工委提请取消其委员职务:

(一)无故不参加委员会会议和活动累计两次以上的;

(二)请假不参加委员会会议和活动累计三次以上的;

(三)不接受委员会或主任交办的工作任务或者怠于完成工作任务的;

(四)因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被司法行政机关处以停止执业处分的,或者被律师协会处以公开谴责处罚的。

第十二条  新工委工作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应至少召开两次,经主任或半数以上委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三条  新工委会议由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的,由主任指定副主任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  新工委会议应有二分之一以上的委员(含二分之一)出席方可举行。会议所作决议应经出席会议的委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出席会议的委员每人享有一票表决权。

对于投票表决的事项,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投票,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第十五条  新工委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委员有权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六条  新工委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应当事前及时向协会会长、秘书长通报,以便协调和安排。

第十七条  新工委工作经费列入律师协会年度预算,新工委应根据当年工作计划提出预算要求,经会长会议审核后,提请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新工委可以接受社会赞助和捐助,由协会统一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新工委应合理、节约地使用活动经费,并接受财经委员会的监督。

第十八条  本规则由理事会解释、修改和废止。

第十九条  本规则自理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1  共1页
查看(0)  评论(0)
注:评论长度不超过300字
评论内容:
验证码:
【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人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下属律所

  • 北京盈科(绵阳)律师事务所
  • 上海段和段(绵阳)律师事务所
  • 四川本明律师事务所
  • 四川秉浩律师事务所
  • 四川博思律师事务所
  • 四川辰威律师事务所
  • 四川川北律师事务所
  • 四川川飞律师事务所
  • 四川春雷律师事务所
  • 四川翠云律师事务所
  • 四川道融民舟律师事务所
  • 四川鼎天(涪城)律师事务所
  • 四川鼎天律师事务所
  • 四川铎邦律师事务所
  • 四川法奥(绵阳)律师事务所
  • 四川法邦(绵阳)律师事务所
  • 四川法丛律师事务所
  • 四川风行律师事务所
  • 四川规则律师事务所
  • 四川汉懿扬律师事务所
  • 四川浩鼎律师事务所
  • 四川弘风律师事务所
  • 四川京帆律师事务所
  • 四川经义律师事务所
  • 四川静则知律师事务所
  • 四川巨帆律师事务所
  • 四川君程明律律师事务所
  • 四川凯循律师事务所
  • 四川科大律师事务所
  • 四川科星律师事务所
  • 四川联衡律师事务所
  • 四川良序律师事务所
  • 四川林志(绵阳)律师事务所
  • 四川临龙律师事务所
  • 四川霖澳(绵阳)律师事务所
  • 四川龙洲律师事务所
  • 四川名常名律师事务所
  • 四川名良律师事务所
  • 四川明炬(绵阳)律师事务所
  • 四川宁隆律师事务所
  • 四川诺则律师事务所
  • 四川鹏道律师事务所
  • 四川平戈律师事务所
  • 四川齐飞律师事务所
  • 四川奇汛律师事务所
  • 四川擎剑律师事务所
  • 四川仁聚律师事务所
  • 四川锐泰律师事务所
  • 四川睿桥律师事务所
  • 四川若厉律师事务所
  • 四川升博律师事务所
  • 四川盛豪(绵阳)律师事务所
  • 四川石泉律师事务所
  • 四川世纵律师事务所
  • 四川誓贤律师事务所
  • 四川守信律师事务所
  • 四川蜀华律师事务所
  • 四川蜀仁律师事务所
  • 四川蜀信(绵阳)律师事务所
  • 四川蜀兴律师事务所
  • 四川税邦(绵阳)律师事务所
  • 四川思图律师事务所
  • 四川穗诚律师事务所
  • 四川太白(涪城)律师事务所
  • 四川太白律师事务所
  • 四川泰仁(绵阳)律师事务所
  • 四川天府风律师事务所
  • 四川天启律师事务所
  • 四川万法律师事务所
  • 四川文同律师事务所
  • 四川西华律师事务所
  • 四川行久律师事务所
  • 四川兴睿峰(绵阳)律师事务所
  • 四川彦达律师事务所
  • 四川瀛梓律师事务所
  • 四川允迪律师事务所
  • 四川真道律师事务所
  • 四川知标律师事务所
  • 四川智东律师事务所
  • 四川众城(三台)律师事务所
  • 四川众城律师事务所
  • 四川子云律师事务所
  • 四川梓言律师事务所
  • 四川尊联律师事务所
  • 重庆承业(绵阳)律师事务所

推荐文章

    他还没有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