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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的罂粟花

2009-09-08 15:33:55

                                ——浅谈熟人社会的法律文化兼论东西方比较

                                                      四川联衡律师事务所   吴伟

    美国电影《朗读者》(煽情的译法为《生死朗读》,港译《读爱》)中那位上世纪四十年代的法律教授在给学生讲课时说道: “这个世界不是靠道德维系的,而是靠法律维系……事情并不存在对与错,而在于是否合法。”这使我不由想起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歌乐山下的法学教授们大讲法律与政治、与政策、与道德等的关系时的种种情形。显然,当时的歌乐山下大多数教授是绝不会同意他们外国同行的观点的。鼓吹以合法与否来衡量事物,即使在今天的中国人听起来,也未必能够习惯,遑论接受。特别是对于那些长期纠缠于事物的对错,执着于事物的是非,习惯于站在道德制高点指点江山、臧否人物的国人来说,虽不至于痛斥其为歪理邪说,但在他们眼里也不啻为谬论!甚至,在阴谋论者眼里,这更是帝国主义文化侵略与亡我之心不死之又一例证。

    然而,如果抛弃“政治正确”和“非此即彼”等那一套僵化的二元论式的思维方式,将其作为一个有趣的学术问题来看待问题的话,我们不难发现,这种观念分歧的根本原因不在于政治方面,也不在于法律模式和法律制度等技术性问题,而属于文化上的差异,更准确地说是法律文化的差异。盖因我们的法律文化是熟人社会的法律文化,西方(欧美发达国家)的法律文化是契约社会的法律文化。我甚至怀疑在一个熟人社会里是否真的存在法律文化,抑或只是一个幻影 ?

    在我们的世界里,在我们的眼里,我们的法律文化是奇异之花,色彩艳丽,夺人心魄,堪比罂粟花。在这样法律之花的世界里,弥漫着和谐、有序、顺从、息事宁人、听天由命的芬芳。在这里,平等、公平、正义并非人们考量的重要选项和追求目标,一切矛盾和冲突都在寄望于在和谐的集体狂欢中消解。从古至今,法律在这个世界里从来都不曾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中国法律,从它诞生的那一天起就是一种惩恶扬善,以权力为本位,以道德为皈依的实用工具,与发源于古希腊、古罗马文化的西方文化相比,中国法律从来都不是一种以公平、正义为精神内核的价值观。

    这样的花之世界表面上温情脉脉,恍若幻境。也曾令西方启蒙思想家们心醉神迷。但实际上这里的氛围令人窒息,迷人香味中蕴含着致命的杀机。在现实生活中,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物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并没有近现代意义的法律保障。个人的生命和权利在庞大的权力机器,在复杂微妙的关系网中微不足道,轻若鸿毛。妥协、逆来顺受是唯一的生存哲学。很难想象,这样的法律文化能够解决日益激烈的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如同我们的传统文化一样,我们的法律文化正面临这一场深刻的危机。

    如前所述,我们的法律文化中没有平等、公平、正义的观念和内在要求。我们的法律是功利性和工具性的。它维护的是这样一种社会秩序:长幼井然、贵贱有序、官民有别。在这种序列里,长、贵、官压倒幼、贱、民。前者是权利主体,后者是义务主体。这种秩序是神圣的,其哲学基础是天人合一、天命所归的东方神秘主义。在东方神秘主义安排下的人世间,法律,没有自己的独立的灵魂、精神和逻辑。它甚至算不是这种神圣秩序的维护者,充其量不过是附庸和玩偶。

    我们不由感到困惑,甚至感到莫名的愤怒。近现代意义上的为何只产生于以古希腊文明源头的西方文明而不是我们华夏文明?为何不是中华的法律文化而是西方法律文化成为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难道我们的祖先就那么愚昧和灭绝人性?种种疑问,拷问着有志者的灵魂。我不得不说,要揭示罂粟花世界的秘密,我们得先揭示孕育和滋长这致命的罂粟花下的大地——我们生存的这个社会及其文化的秘密。

    简单地说,有什么样的社会就有什么样的文化。那么,我们的社会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社会?从不同的方面,用不同的方法可以得出各种答案。但我认为,借助“熟人社会”这一社会学概念而非政治术语,更有益于我们理解我们的法律文化,尤其是法律传统。

    费孝通先生是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他在其名著《乡土中国》中提出了“熟人社会”这一概念。他认为,中国的社会是“熟人社会”。 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这感觉是无数次的小磨擦里陶炼出来的结果。熟人社会里,人与人之间存在着一种私人关系。这种私人关系,形成了一个又一个关系网。各个关系网又彼此联系,形成更大的关系网。整个社会就是由这样网络构成。背景和关系是熟人社会的典型话语。民间“熟人好办事”的说法,正是对熟人社会的一种朴素表达。

    费先生是从社会学角度研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结构特征的。无独有偶, “六度空间”理论为费先生的熟人社会理论提供了数学上的解释和理论支持。有一个数学域的猜想,名为Six Degrees of Separation,中文翻译六度空间理论。也叫六度分隔理论小世界理论等。 

    六度空间理论指出:你和任何一个陌生人之间所间隔的人不会超过六个也就是说,最多通过六个人你就能够认识任何一个陌生人。有这么一个故事,一家德国报纸接受了一项挑战,要帮法兰克福的一位土耳其烤肉店老板,找到他和他最喜欢的影星马龙·白兰度的关联。结果经过几个月,报社的员工发现,这两个人只经过不超过六个人的私交,就建立了人脉关系。原来烤肉店老板是伊拉克移民,有个朋友住在加州,刚好这个朋友的同事,是电影《这个男人有点色》的制作人的女儿在女生联谊会的结拜姐妹的男朋友,而马龙·白兰度主演了这部片子。

    言归正传。在熟人社会里人们是怎么样面临和解决处理各种纠纷的呢?人们更相信基于熟人关系而产生的信用(尽管这种信用并非一定靠得住)和相互妥协的处理方式。也就是说,主要依靠道德和人际关系而非严密的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来约束人们的行为。在很长的历史时期里,我们的法实际上只是刑法,对民事关系甚至也采用刑事手段。这就是我们的刑民不分的传统。在现实中,人们遵循的是熟人之间的无数次交往中积淀形成的风俗、惯例和规矩。人们的一切不是由法律保障,而是由规矩提供庇护。于是,按规矩办事成为人们真正的“法律”。 契约观念和契约关系的产生主要是基于对人性的不信任和对口头承诺的安全性的怀疑。熟人社会讲究礼义廉耻的道德,讲究和谐有序的生存环境,契约观念和法律观念没有多大存在的必要和实际意义。值得注意的是,我们的这些规矩即便声称是法律,它也并不包含法律的实质精神和原则。人们不知道至少不理解平等、公平和正义、权利、自由的真正意义。人们自然也不会有从公平,正义等等角度思考问题的习惯和传统。

    这里我们举一个熟人社会法律文化熏陶下人们的怪异行为的历史实例:第一次鸦片战争结束前,中英就《南京条约》条款进行协商。说是协商,其实作为战败国的大清王朝没有多少讨价还价的余地。缔结条约,既是政治事件,本质上是个法律行为。有个细节不仅令当时的英国人目瞪口呆,更令今天的我们在又好气又好笑的同时,感到深深的耻辱。清朝政府的和谈代表对条约草案提出的最激烈的抗议并不是针对割地赔款,而是互设领事机构。这在今天看来是最公平最不应有争议的条款却激起了当时的清朝上至皇帝下至和谈官员们的极大恐慌、愤怒和强烈反抗。民族气节体现在这里,显得是多么滑稽和可悲。何以至此?因为清朝官员考虑的根本不是条款是否平等和公平,根本没有把打得自己满地找牙的日不落帝国看成对等的主体。洋鬼子进驻京畿重地,设领事馆并享有豁免权,岂不是坏了大清的面子和祖宗规矩!也许,只有熟人社会才会出现这种匪夷所思的咄咄怪事。

    实际上,从另一个角度看,第一次鸦片战争的直接起因与各自的法律文化不无关系。等价有偿、等价交换、平等互利是近现代民事法律的原则。在经过工业革命和工业文明洗礼的英国人看来,互惠互利的贸易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而在我们大清官员们看来,即使有限的贸易,也是大清赐予洋人的恩惠。既然是恩惠,大清在贸易中的随意性和蛮横性无处不在破坏着贸易关系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比如禁烟,今天看来令人不胜唏嘘。我们那位禁烟民族英雄并没有后人吹嘘的那种世界眼光(就是这位民族英雄,在给皇帝的奏折中居然称洋鬼子的膝盖不能弯曲),更不可能具有现代意义的法律意识(当然,这不是他个人的悲剧)。实际上,买卖鸦片在禁烟令颁布前是合法的。作鸦片生意的,不仅有英国人,还有许多中国商人。禁烟令一出,大多数英国商人停止了鸦片贸易。但民族英雄没有放弃对英商的各种严厉处罚。在英国议会关于是否对清开战的听证会上,主战的一个重要理由就是这个腐败的王朝完全没有法律可言,粗暴践踏“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不妨想想,在我们的民族英雄都如此缺乏近现代意义的法律意识的时代,我们整个社会的法律文化又是怎样一副堕落、腐朽的面目!

    那么,我们国家何以形成熟人社会呢?这里,经济因素、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我国处于亚洲大陆东部季风区。农业是我们祖先赖以生存的最重要的产业。农业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和限制极大。这就需要除了关注天时,兴修水利、发展灌溉、防洪防汛成为社会的重中之重。一方面,严重依赖农业和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将人们禁锢在土地上,形成了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宗法制度和乡村社会。乡村是我们社会的主要结构和组织。城市的功能很大程度上不是因为商业的兴起,而主要是政治需要。另一方面,兴修水利、发展灌溉、防洪防汛需要绝对权威来进行良好的组织。这就导致了权力高度集中的集权政治。这种社会强调的是集体、等级、权威和服从,不惜牺牲个人权利和自由来以维持和谐有序的整体运行。显然,宗法制度、集权政治的土壤不可能诞生平等、公平、正义、权利、自由之花。

    上述情形与古代地中海沿岸大为不同。古代地中海沿岸是城邦罗列。城市是社会组织的主要形态,乡村不是社会组织的主要形态。城邦的主体是市民(公民),而不是具有血缘关系的村民。各城邦不是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而是通过贸易紧密相连。城邦之间的贸易异常发达。可以说,贸易是包括古希腊在内的地中海沿岸各个城邦的生命和立国之本。除了战争和自然灾害,城邦的兴废与商业和贸易的盛衰密切联系。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契约精神和民主政治起源于此也就不足为奇了。

    熟人社会不是个历史概念,我们现在身处的社会不因工业现代化的进程而与熟人社会一刀两断。相反,仍然具有熟人社会的一切特征。熟人社会的法律文化浸透和腐蚀着我们的法律实践。熟人社会中充斥着的潜规则和幕后交易,正吞噬着整个民族的创造力。熟人社会的形成基于历史条件,但并不会随着乡村社会的瓦解而自动消失。正如很多人认为的那样,五四运动的思想启蒙并没有完成。我们的文化还需要一场前所未有的痛苦的蜕化和洗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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